鄂伦春自治旗鄂伦春族人口发展促进条例第五条有效自治旗人民政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工作,自治旗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具体落实。自治旗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促进鄂伦春族人口发展的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