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已修改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鼓励、支持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先进设备和技术,推进市容和环境卫生服务市场化、专业化。地方法规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