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条例/第四章 信息平台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作出以下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相关信息录入平台:(一)发现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而未移送,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检察意见的;(二)作出立案监督决定的;(三)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作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决定的;(四)认为需要录入的其他案件信息。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