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第二十条已修改凡由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其任职机构撤销时,其职务自然免除。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