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第五章 决算的审批第三十一条已废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就决算中的有关问题提出询问或者质询,市人民政府或者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必须及时给予答复。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