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了加强预算的审批监督,规范审批监督程序,确保预算的有效执行,保障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