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民办幼儿园,是指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扶持,按照规定标准收费并向一定区域的居民提供普遍学前教育服务的民办幼儿园。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