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第四章 幼儿园工作人员第二十八条有效幼儿园教师技术职称评定、技术职务聘任政策单列实施,医师、护士执行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评定、技术职务聘任政策。对长期在偏远地区、条件艰苦地区工作的幼儿园教师,在技术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应当予以照顾。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