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澄江化石地的保护范围划分为两级保护区:(一)一级保护区为联合国世界遗产委员会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地,面积为5.12平方公里;(二)二级保护区为遗产地以外的缓冲区,面积为2.2平方公里。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