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第三十三条有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市县两级、以县级为主的执法体制。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承担跨区域和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以及市辖区规划建设、园林等违法违规案件的行政处罚职责。地方法规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