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四十四条有效地方性法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后,由常务委员会于三十日内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地方法规 · 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3月29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