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进行投饵、施肥养殖的,由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