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加强统计信用建设,将统计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履行统计调查义务的有关信息及时在政府统计门户网站公布,并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供社会公众查询。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