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统计知识,增强全社会支持、配合统计工作的意识。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