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容管理/第四节 户外广告和标识管理第三十三条已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护城市照明设施,不得擅自地方法规 ·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