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第六十四条已修改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鼓励支持社会资金、生态保护基金、社会各界捐赠、国际组织和国外政府援助等多种形式参与国家公园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信贷融资等方面支持国家公园建设。三江源国家公园设立保护基金,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