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第三十九条已修改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三江源国家公园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投入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