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条例/第二章 规划引领第九条有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应当加强产业集聚区域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其他配套设施的统筹布局,明确建设标准和时序进度,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增强产业承载能力。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