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立法条例/第七章 法规解释第五十四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各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解释要求。地方法规 ·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6月2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