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从事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经营场所优先使用清洁能源,并按照国家标准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地方法规 ·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