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自治州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自治州立法应当体现人民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