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第三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并对在职业培训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