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应当采取自行或者委托的方式对新录用、聘用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