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长期职业培训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