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条例/第四章 鼓励措施第二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的统筹协调,引导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融资支持力度,通过财政贴息、风险补偿、创新抵质押模式、提高授信额度等方式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投入。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