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技术改造的推进、实施及其相关管理与服务,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企业技术改造,是指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模式,对现有设施、技术工艺、管理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活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