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为艾滋病防治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艾滋病基本知识、医源性感染防控、职业暴露防护、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社会道德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建立随访责任人制度。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加强对入境人员艾滋病防治的宣传、咨询和监测等工作。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