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中心城区绿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绿心,是指位于乐山市中心城区老城片区以西,蟠龙片区、柏杨坝片区以南,青江片区以东,肖坝片区以北,需要实行永久保护的区域。绿心的具体范围由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绿心的范围向社会公布,并设置边界标志。地方法规 · 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