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十八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十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后决定。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时,应当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地方法规 ·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5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