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市、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协助本级人大财经委承担审查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和监督预算执行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