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应当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科学规划、统筹建设的原则。地方法规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