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保证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变化相适应,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