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根据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制定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结合工作职能和特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