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研究解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由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承担。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