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七十四条已修改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业主未按照约定交纳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等形式,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