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二节 业主委员会第四十四条已修改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六十日前,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协助成立换届选举小组,由换届选举小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