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南海子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五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湿地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湿地保护区工作的领导,将湿地保护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湿地保护的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6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