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和下级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