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乡、民族乡、镇(以下称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对预算的审查监督。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