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已废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合同监督和服务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