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第五章 保障与激励第四十二条有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和其他组织,应当鼓励、运用、支持和宣传志愿服务活动,为志愿者及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