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提倡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领域以及社区服务、应急救援和社会公益活动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鼓励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失业人员等有困难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和个人提供志愿服务。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