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条例/第四章 产业促进第四十六条有效横琴新区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或者其他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服务。培育发展社团、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志愿团体等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和组织。鼓励境内外从事金融、保险、律师、会计、信息咨询、风险投资、研究开发的组织和个人,在横琴新区设立机构,依法开展业务活动。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