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条例/第四章 产业促进第三十八条有效入驻横琴新区的企业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具体条件由管委会制定并予以公布。管委会应当根据《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和国家批准的横琴产业准入目录,结合开发建设的实际需要,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调整产业准入目录的建议。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