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条例/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二十六条有效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横琴新区报请的重大项目的相关审批事项,应当优先办理。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应当协助和支持横琴新区依法高效开展工作。市有关单位对横琴新区的相关责任制考核由市统一组织,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