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第四十三条已废止审计机关发现被审计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的,可以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更换。在规定期限内不予改正或者更换的,应当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主管部门予以处理。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开发、故意使用有舞弊功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