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珠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备案的规定第四条已废止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市人民政府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