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未配置或者安装电梯安全运行管理智能化装置或者视频监控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