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电梯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赶赴现场调查核实情况,督促、指导电梯管理责任人、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等进行现场救援,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地方法规 ·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