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规定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未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